我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4:2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冯珉)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以省政府令第184号发布,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近年来我省政府非税
《办法》在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立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组成部分,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模式规范管理。《办法》还确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收取部门。 新成立的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我省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规范、透明、廉洁行政的一个重要举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