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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劳动教养可请律师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4:4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张涵)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对准备处以劳动教养处罚的违法人员进行聆询时,当事人可申请律师在场,以保证劳动教养审批的公正和透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在执法部门决定对违法人员进行劳动教养处罚之前的询问中,律师可以依法参加询问,参加的律师由当事人的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聘请,如果当事人家中确有经济困
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自呈报之日起,相关审批机关应在4日内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通知规定,律师在参加聆询的过程中,有权向拟劳动教养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涉嫌违法犯罪的性质、无违法犯罪的辩解、程序是否合法、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害的信息。律师可以向当事人及案件调查人员发问,并就主要的事实、证据、适用依据、期限等问题进行辩解和陈述,并代为申请回避或所外执行。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卢颖中律师告诉记者,律师参加劳动教养聆询还是第一次听说。劳动教养是一种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律师参与其中能更加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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