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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铁“警贼勾结”案贵阳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5:01 重庆晚报

  唇枪舌剑控辩双方庭上交火

  据成都商报今日消息昨日,备受关注的成铁“警贼勾结”案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开庭第一天,审理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审理从上午9时开始直到22时才结束,期间中午暂时休庭一小时三十分,总审理时间长达九个半小时。针对相关焦点,控辩双方在庭上展开了非常激烈的交锋。鉴于案情复杂而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记者了解到,目前被告人对自己此前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指控罪行触目惊心

  昨晚8时许,四川多元律师所主任杨军律师向记者透露,在法庭上,检方的指控主要集中在三项。

  指控一:2003年4月到7月,周华警组轮换到火车站候车厅期间,警长周华、警员宋宁、彭勇、崔少峰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彭勇负责与宜宾贼联系,每放进一名贼收取200元,夜班收取100元。而他们分钱的地点多次都在报警点、候车厅等场所。由彭勇把钱分给周华、宋宁等。其中宋宁承认分获8000元。

  指控二:2004年6月、7月,宋宁警组轮换到火车站候车厅,警长宋宁、警员周华、崔少峰,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每放进一名收取400元,其中100元给李东升,另外他们还与贼达成“协议”,行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要收取贼40%的烤火费。其中有专人与宜宾贼联系。

  指控三:2004年12月到2005年1月,队长李东升、警长宋宁、警员崔少峰、邓兵等,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每放一人进入收取400元,另外还要收取返点费,其中由宜宾贼办了一张银行卡给宋宁,宋宁将银行卡交给崔少峰保管、取钱。宜宾贼共在该卡上存入50600元,宋宁供认获得其中14000到15000元。控辩双方辩论激烈

  杨军律师昨晚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据杨军介绍,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徇私枉法罪名是否成立上。在法庭上,检方陈述了前述的指控后,提出了对李东升、宋宁等徇私枉法罪名的指控,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应依法予以严惩。但当日三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了徇私枉法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意见。

  杨军称,昨日上庭的三名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基本上都是承认的,只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存有异议。

  杨军表示,他个人认为,被告等的行为更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情形。据他介绍,滥用职权罪一般判刑在3年以下,严重的判刑是3年到7年。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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