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县处以下党政干部离任时必须接受经济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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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12 深圳商报 | |||||||||
【本报广州电】 记者从昨天结束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获悉,2006年起,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干部要做到逢离必审,对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多数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省委颁布的《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2006年起,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干部要做到逢离必审,对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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