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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今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2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平均降幅40%消费者可登录网站具体查询

  本报讯 (记者肖晓)记者昨(9)日获悉,继国家发改委9月10日宣布下调400多个剂型药品最高零售价后,省物价局宣布今(10)日下调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并发布了部分单独定价及原研制药品未列规格临时最高零售价,共涉及300多个剂型规格。据悉,我省这次降价的药物均为阿奇霉素、氟康唑、氟罗沙星等医保目录上的常用品种,其中抗生素药品占了近一半。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9月就已发出了《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要求从10月10日起降低阿奇霉素、头孢呋辛等22种、共400余个剂型规格的药品零售价。此次降价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40%左右,最大降幅则达到63%。

  由于国家发改委此次核定价格的均为GMP药品,所以市场上的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自行确定。据此,我省规定非GMP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按低于同种同剂型GMP药品价的30%执行。

  另外,降价涉及的22种药品将暂停政府招标采购。同时,现行零售价格高于政府限价的要执行降价后的价格;现行零售价格低于政府限价的,一律不得提高实际零售价格。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在降价方案出台的同时,还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其中将医院销售的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消费者查询每种药品的具体最高零售价,可登录省物价局网站www.scp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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