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实施15年———“民告官”数量上升类型多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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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2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云君)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15周年。记者昨(9)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类型也不断增加,过去数量最多的是公安、农民负担、计划生育等案件,现在城建、交通、土地、工商案件居前几位。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520件,已结案39704件,其
行政审判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5年来,全省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依法审理和裁判,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或部分败诉的7358件,占结案总数的18.53%。行政机关改变不合法或部分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申请撤诉的4632件,占结案总数的11.67%。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胜诉的9063件,占结案总数的22.83%。经过审理和法制宣传,原告主动撤诉法院准许的10243件,占结案总数的25.8%。 近几年来,因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和公正裁判,将这些争议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维护了社会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