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七名立法会议员(附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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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澳门十月九日电(记者 黄鸿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于九日透过行政命令委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七名委任议员。 获行政长官委任的七名议员包括:李沛霖、沈振耀、徐伟坤、崔世平、许辉年、杨道匡、刘本立。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由二十九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的议员十二人、间接选举的议员十人、委任的议员七人。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第二条,行政长官在收到立法会选举总核算纪录后十五日内,以行政命令委出上述七名议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