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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公务员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7:31 黑龙江日报

  本报9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了《公务员法》培训讲座。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它将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了公务员管理。省委党校教授于钦读教授从公务员的来源范围、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管理、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
和激励保障等方面对《公务员法》进行了解读。(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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