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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进驻医院能否镇住“号贩子”、“医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20 沈阳今报

  据报道,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对这些人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10月9日《京华时报》)

  郭之纯(公务员):“医托”为害,其关键之处显然在“医”而不在“托”。若没有黑心医疗机构和黑心医生存在,再高明的“医托”也孤掌难鸣,毫无用武之地。“医托”只
相当于是鱼钩上的“饵”,而那些不良医生才是“钩”,“饵”虽然摘去了,只要“钩”还在,就说不准有哪条“鱼”会倒霉———医患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呀。

  更何况,“医托”还有着“明暗”和“大小”之分,公安进驻医院能够对付的,显然只是那些太过明目张胆、而且在骗人手法上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小托”,对真正的“大托”和“暗托”是根本无能为力的。

  王伟(编辑):医托、号贩子出现的根源就是市场经济下的资源稀缺性。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的30%又集中在大医院。正是这种垄断性现状,造成了大医院傲慢自大,甚至公然雇佣医托、部分人员倒卖挂号牟利的现象。

  要想根治医托、号贩子,需要双管齐下:一,继续加大行政调控力度,使优秀的医生平衡有序地流动起来;二,有关部门切实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加强平时管理力度、频率。

  吴思庭(职员):我以为,以警权治“号贩”可能蕴藏着腐败:一方面是警察权力面对号贩时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越大的自由裁量权对应着越严重的腐败;另一方面是,贩卖专家号依附于垄断性的医疗体制,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链条化、集团化的暴利事业,这个食利群体不会轻易在外力强制下退出,反倒具备充分的“诱腐资本”。

  对一些警察来说,让他们去治理号贩子,不过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敛财的肥差;而对号贩来说,原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无本万利,如今不过是要多付一点“打点成本”——不过,狡黠的号贩子是不会承担这多出来的成本的,成本会通过涨价转移到患者身上:警察看得紧,如今生意难做了,兄弟,多掏点钱买专家号吧。

  季子(研究人员):同一天《成都商报》上还有这样一条新闻:轰动全国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当日上午9时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我们不由得担心:设置了警务工作室的医疗机构会不会成为第二个“成都火车站”?

  这样的假设并非杞人忧天,而是基于百姓真实的怀疑,而这种怀疑又是来自社会监督机制的缺失。“成都火车站”是一起典型的个案,但不一定是“孤案”。同时,大家也不否认在重点医院设置警务工作室的积极意义,但是,如果继续缺乏严格的监督,任何警务工作室都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成都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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