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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34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本报崇左讯 (记者 黄学安) 近日,针对目前我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仍然突出这一问题,市政府召集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召开会议,就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1月至8月,我市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累计清收不良贷款2.0786亿元,实现了不良贷款占比的下降。根据自治区党委、政
府的要求,我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目标是:到今年12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比今年5月底下降9.805万元和10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中央银行专项票据资金兑付所要求的降低不良贷款的工作目标。因此,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明确各自的清收目标,通过采取经济、行政、纪律直至法律手段,清收农村不良贷款,严厉打击赖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

  会议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抓好这一工作,明确目标,要以清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及金融系统干部职工的欠款为突破口,原则上要在年内全部清收完毕,带动其他欠款户的清收。同时,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欠款的清收,尽可能在年内清收完毕。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重点钉子户、赖债户,并在年内收回大多数钉子户、赖债户的欠款。要狠抓落实,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由同级财政在安排给该单位的经济或专项资金中扣还。对不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可依法处置其固定资产。对恶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钉子户、赖债户,公检法司等部门坚决予以纠正和依法严厉打击。

  责编:谢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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