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今年起首府热用户停暖按总额30%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44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静)以前,热用户由于非长期入住等原因,要求供暖期停暖时,往往和供热单位在缴费数额上难以取得统一,从今年起这将不再是难题了,根据9月1 日起施行的《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 》,这部分热用户停暖只需交纳30%的采暖费。

  不少要求停暖的热用户总觉得,既然没有取暖,凭啥还得缴费?业内人士解释,申请停暖的住户所占比例毕竟很小,但为了满足绝大部分居民住宅的取暖需求,供热企业必须
按照所有住户所需的热量正常供暖,故供热成本并未降低。只是生产出来的热能由于个别住户不使用而损耗了,因此住户缴纳部分费用是合理的。以前停暖热用户部分采暖费具体数额由供热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居民协商确定,由于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按照采暖费总额的30%至50%不等缴纳。从今年起,按照该条例,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应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30%交纳费用。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