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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已于8日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1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王瑾) 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补发工资。昨天记者从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将持续到明年1月15日结束的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已于8日启动。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业、市政工程、餐饮服务、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说,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
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建筑企业拖欠劳动务工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将追究建筑企业责任。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建筑企业将被上报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招投标资格。(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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