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申报审批须上校方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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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21 首都之窗 | |||||||||
今后,本市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申报审批时须上校方责任险,并纳入民办学校管理。这是10月9日从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各区县相关部门将对区域内已批准和未批准的自办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未经批准的立即予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共有流动人口自办学校269所,其中已获审批的自办学校有40余所。按照现行的标准,校方责任险的投保额度为生均5元,由学校支付,主要是便于发生意外伤害时维护学生的利益。(罗德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