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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口四个大汉伺候? 威胁恐吓?双方各执一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33 东北新闻网

  今报讯(记者贾晓东)租个档口卖切面,生意清淡。合同正好到期,不想干了,要保证金,却费周折。提退保证金就变脸

  吉林人小周和妻子来沈多年,靠着勤奋,两人积攒下几万元存款。2004年9月28日,小周在惠工板行对面的沈阳惠工生鲜美食卖场租下一个档口想卖切面,当天他交纳了12000元的保证金和6498元的租赁费,租赁期为一年。

  这一年,两人辛苦经营生意,却没挣着钱。眼看合同到期,两人合计一下,决定退掉档口,拿回保证金。

  8月末,小周找到客管部刘经理。“不是还有好几天吗?如果真的不干了,到时候就来退钱吧。”

  小周听完后心里有了底,9月底,他去退钱,但这次却没有想像中的顺利。“刘经理说了,没钱,爱哪告都行。”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小周一肚子气。

  威胁恐吓?各执一词

  小周的妻子说,昨天上午9点左右,刘经理来到档口前,警告她,“如果小周再去要钱,他就要打折小周的腿。中午,刘经理又带来4个大汉,骂了我好一阵,他们这不是威胁吗?”

  对于小周夫妻俩的说法,卖场崔经理却表示,他们对业主都很客气,“那是没影儿的事,要是有,他们怎么不报警?”

  崔经理说,合同上写的是2005年9月28日到期,“但事实上,卖场晚开业了,我们已付了延期赔偿金,这代表合同期限顺延至12月。他们现在走,还没到期呢。”不退钱可以起诉

  小周对崔经理的解释表示不解,“我们从来没收到什么延期赔偿金1

  小周说,现在只有3个档口到期,11月会有100个档口面临同样的问题。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李振革律师认为,卖场出租柜台,可以要求承租方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一旦档口出现任何纠纷或刑事案件,在业主不在的情况下,出租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承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有规定,可以按照合同来执行。

  “没有钱不是法定事由,小周可以选择起诉。”

  (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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