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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价格低质量高 “十一”黄金周依然叫好不叫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39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十一”黄金周已经过去,记者近日从哈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虽然出游人数众多,但作为游客人身安全重要保障的旅游意外险,却依然冷淡。

  哈市一旅行社负责人介绍,尽管多数旅游险产品价格低廉、质量较高,但旅游保险产品在“十一“期间依然乏人问津。该人士介绍,旅游险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即通常说的旅游险)。根据有关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
任险,游客只要跟团出游,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旅游意外伤害险指在旅途中出现意外,属于旅行社责任的,游客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即使是自身的责任,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金。旅游意外伤害险,买不买、具体的保额和天数,由游客自己决定。哈市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旅行社在出团之前都会主动介绍旅游意外伤害险,但购买者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据了解,哈市旅游保险每份价钱在10元左右。具有低保费、高保额的收益,但为何不受游客青睐呢?业内人士认为,游客投保意识弱、产品宣传不够是主要原因。记者采访了几位在“十一”期间出游的游客,他们都没买旅游意外伤害险,一位游客表示,外出那么几天,多是群体活动,应该没有危险。而且已经有了旅行社责任险,没必要再买了。

  业内人士表示,很多游客对两种保险了解不够,才导致旅行意外伤害险遇冷。根据规定,只有因旅行社责任导致的意外,才可享受旅行社责任险。而游客在出游过程中,有很多意外情况是由自身原因造成的,这些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保障范围内。尤其是越来越流行的自助游,没有旅行社责任险,购买旅行意外险的同样很少,这样出游一旦出现意外根本得不到任何赔偿。业内人士表示,除了百姓投保意识应增强外,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应该更加人性化,并加大宣传,让更多的游客接触、了解旅游险。这样才会使旅游意外伤害险真正能推广开来,保证出游者的利益。(生活报)

  作者:张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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