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选17名副厅级干部 全国公选高法副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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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49 生活报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决定,从10日开始,面向新疆公开选拔17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两个职位同时面向全国公选。 据悉,另外选拔的1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职位为:新疆日报社副社长,新疆大学副校长,新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
公告要求,报名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副县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担任相应职务并达到任职年限的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自治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担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本次公选干部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岁。 (新华社电)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