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扬“长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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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54 中国环境报 | |||||||||
“专项行动”是“十五”以来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新名词,也是国家环保总局为此付出大量心血、艰辛和汗水的一项光荣任务。 以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成立环境监察局为契机,以全国4万多人的环境监察队伍公开查处大案要案为标志,国家环保总局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连续5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开查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严格环境执法,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注和牵挂的重点,从党的总书记、中央常委到国务院各级领导都做出了一系列指示,2004年在曾培炎副总理亲自督导下,“挂牌督办”成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新举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市、区政府对3000多件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实行了挂牌督办,取缔关停、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钢铁等重污染企业4000多家。 经过连续5年的专项行动,我国的环境执法严厉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维护了环境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性,强化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