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少妇肠穿肚烂险丧命(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2004年4月6日,丁太在广州市白云公司职工医院(又名广州市同和医院)进行宫下段剖腹产手术。生下儿子后,她的左下腹就不时作痛。随后的一年多里,丁太曾到几家医院做过B超检查,报告显示其左下腹里有异物,当时医生都怀疑是良性肿瘤,建议丁太做手术。“自从上次剖腹手术后,太太就很怕做手术,只好买药吃。”直至今年9月29日,丁太那天24小时不停腹痛。这次,丁生下定决心让妻子做手术。10月4日晚,她被送到一五七医院。经手术,医生在丁太腹中“剖”出来的不是什么肿瘤,竟是一块约40m长宽的大纱布!而且,丁太的小肠破裂、乙状结肠破裂、右输卵管破裂。那块纱布也已经腐烂,与腐烂的小肠混在一起“血肉模糊”。经过小肠修补、部分结肠切除后,丁太的生命才得以延续,但至今仍未完全脱离危险。 据丁先生说,其妻子在这次取出纱布的手术之前,除了一年半前剖腹产外,从未做过其他剖腹手术。他肯定纱布是白云公司职工医院的医生在剖腹产手术时遗留在其妻子腹中的。一五七医院证实,这块一般用于止血的大纱布的确在丁太的腹中,经手术后取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经过剖腹手术后遗留,这块纱布不可能出现在丁太的腹中。 丁先生说:“我肯定要追究白云公司职工医院的责任,要让医院赔偿我妻子的医药费,我们才有生活下去的希望。而且,医院还得赔偿很多,譬如我一家人在这一年多的苦楚。”据当地一名律师表示:只要此事属实,则属于医疗事故。此次事故是由于院方人为的疏忽造成的,给受害人带来伤害,院方应该做出合理赔偿。如果院方不承认其责任,医疗事故鉴定所就会做出专业的鉴定。据律师分析,此案的证据很充分,院方应该会承认其责任。在此前提下,协商的问题就在于赔偿的项目与数额上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