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只找包工头民工权益难保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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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这位姓李的矿主在晋北一个县承包着一座煤矿。他对记者说,许多小煤矿矿主用工一般只和包工头联系,矿主只管办理各种证件、疏通各种关系、应付上级检查及煤的销售。许多矿主根本不懂煤炭,他从来不下矿,只聘用一名矿长下井管理。 包工头可赚100多万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座年产9万吨的煤矿,井下工人60名,如果全年能顺利生产的话,矿上给包工头每吨煤提取40元,全年提取360万元,除火工品费用、电费50万元,60名工人工资按每人每月平均3000元计算,全年工资费用216万元,剩余的100多万元全由包工头赚了去。 矿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矿工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由于矿工的流动性较大,矿工根本享受不到各类社会、工伤保险。从2004年起,山西省虽然出台了煤矿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的政策,但在一些煤矿,如果发生死亡几个人的事故,没有引起上级各部门及外界的注意,包工头就可以在死者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处理遗体,然后向死者家属通报,至于家属能领到多少赔偿金,一手由包工头包办。 因为用工混乱,许多煤矿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矿工。不少黑心矿主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擅自转移遇难人员遗体,逃避处罚和赔偿。 民工培训三天就下井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很多煤矿在招农民工后,不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有些工人第一天下矿就出事死亡。山西省临汾市发改委主任张家祯说,现在许多煤矿都实施临时招聘用工制度,煤矿只与工头签订合同,由工头招募工人,矿工的流动性很大。有些煤矿井下工人分别由工头带队,在不同的采区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根本没有纪律可言,更不利于统一调度指挥。在个别的煤矿,来自不同包工队的工人,甚至在井下抢夺资源发生斗殴,埋下事故隐患。 山西省临汾市安监局局长赖保成说,过去,煤矿职工的准入门槛很高。一个矿工要经过3个月的安全知识培训后才能下井,下井后还要跟着带班师傅学习3个月才能动手作业。而现在尤其是乡镇、村办煤矿,职工几个月甚至几天就更换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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