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不达要求将被留级处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4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昊)随着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的正式实施,北京高校纷纷重新修订了各校管理规定。北京语言大学明确提出学生可留级,并明确规定了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尤为引人注目。 北语日前在全校公布了修订之后的《中国学生管理规定》。该校管理规定首次明确:中国学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不含休学)本科生为五年,硕士研究生为四年。郑承军告诉记
该校管理规定还增加了留(降)级的规定,学生在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科目达到或超过12学分,低于16学分的学生将被留级或降级。本科生在新学期补考后累计不及格的必修课和限选课达到或超过16学分则被要求退学。郑承军表示,明确留级标准,主要是为学生学业考虑,督促他们认真完成自己的学业。 据记者了解,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高校都对自己的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取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规定,同时也取消了关于留校察看处分的时限与解除条件。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