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施压干扰“民告官”案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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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2:18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省法院获悉,近日,宿迁市委正式下发《关于大力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职权,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施加压力干扰“民告官”案件审理,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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