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检玩猫腻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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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4:33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自11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记者昨天获悉,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如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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