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减免困难群体六亿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6:0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通讯员苏佳中记者郑春平)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完善落实涉及社会困难群体的有关收费优惠措施。 据统计,2004年江苏全省对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收费减免金额达到6.04亿元,比上年增加2.08亿元;享受收费减免人数568万人,比上年增加110万人。但仍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收费优惠政策
通知重新明确了涉及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的13个主要文件,列出了涉及14个单位和部门的60个收费优惠项目,要求各地物价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文件和优惠项目,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有关收费及优惠政策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