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拜城矿难善后工作结束 遇难矿工各获赔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6:06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0日电(崔玉永、赵锋)10日,负责拜城矿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拜城县委副书记朱培桓介绍,截止到10日中午12时,经家属同意,拜城“10·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遇难的最后一位矿工遗体火化,至此,14名遇难矿工遗体全部火化和土葬。 10月4日10时47分,新疆拜城县亚吐尔乡煤矿一号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共有矿工25人,其中11人获救生还,14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按照自治区“10·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拜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民政、工会、保险、法院等部门抽调几十名工作人员组成了善后工作机构,夜以继日地进行现场办公,协调有关伤员治疗、遇难者家属安抚、赔偿等事故善后处理问题,确保了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经过协商,拜城县有关部门、矿主与遇难矿工的家属签订了善后补偿协议,每位遇难矿工给予20万元的赔偿金。遇难矿工家属对拜城县善后处理工作普遍表示满意,有些家属已陆续离开拜城返回家乡。 这次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发布报告称,初步认定事故为局部瓦斯爆炸事故,煤尘末参与爆炸,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拜城县已宣布紧急关闭、整顿28眼矿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