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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广告词王涛索赔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7: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在乒乓世界称霸多年的王涛一样不甘心被“机器”打败,即使是广告也不行。在发现“至高无敌乒乓球机”的生产销售厂商在旁白中使用了“世界冠军王涛说,它打败了我”的广告词后,王涛将其告到海淀法院,除了要求50万元的经济赔偿外,王涛专门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涛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开庭前,王涛的律师给记者播放了一小段专门从卫视上截取的
广告片,同时向记者出示了由二被告广东宝丽雅公司及北京水晶恋公司的宣传画页。在“至高无敌乒乓球机”(也称无敌手2008乒乓球机)的产品宣传画中写有一句明显的旁白———世界冠军王涛说:“不错,它打败了我,太好玩了!”

  王涛说,他在2000年6月受宝丽雅公司邀请,参加其研发的“无敌手2008”乒乓球机的试打。但该产品宣传中打着自己的肖像,其旁白也“对我影响明显不利”,还有类似于“奥运会冠军王涛抖擞精神,使出浑身解数与至高无敌乒乓球2008电子游戏机‘乒神’过招。结果‘乒神’技高一筹,王涛败下阵来”等广告词。王涛说,这些断章取义的广告词都对他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而且二被告使用其肖像也没有经过他同意,故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中央电视媒体黄金时间、平面媒体明显位置上赔礼道歉。

  宝丽雅公司则提醒王涛“告错了人”。他们解释说,真正生产、销售该乒乓球机的是顺德恒业公司,宝丽雅公司只不过和该公司同属香港恒业集团。但王涛的律师却出示了宝丽雅公司对王涛发出律师函的回复,在该回复中宝丽雅公司承认使用了王涛肖像。对于这个新情况,宝丽雅公司的律师愣了一下后称:“应该是宝丽雅公司当时搞错了。使用王涛肖像的确实不是我们,广告画页上有我们公司的名字只不过是集团的发展策略。”

  对于王涛认为肖像权被侵犯的指控,宝丽雅公司说,王涛曾经与顺德恒业公司签定了产品推广的协议书。对于这份协议书的内容律师形象地打了一个比方,“签了推广协议书,就相当于该产品形象大使,怎么能不让我们使用他的肖像呢?就好比影视演员参演了某部影视作品后,不能说不允许该作品中出现自己的形象,要是那样,问题就大了,是吧?”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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