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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审判改革:诉讼服务彰显以人为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8:00 现代文明画报
北京海淀法院审判改革:诉讼服务彰显以人为本

港澳台委员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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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持续增长,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应对未来的挑战,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成为法院系统在新形势下追求公正与效率统一的有力保障。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这个培养出宋鱼水、尚秀云等诸多优秀法官、被誉为优秀法官摇篮的全国先进法院又率先启动审判管理体系改革,成立了全国法院首个专门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机构的设立,不仅标志着法院职能向服务型和管理型的方向转变,同时,对于司法系统以职权为主导的诉讼管理模式转
变为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诉讼管理模式,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正如海淀法院院长周继军所说:“对于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我们经过了认真充分的调研,其中一项就是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只有对群众司法需求和人民利益深刻的了解,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就是我们海淀法院的工作追求。”

  在海淀法院当事人诉讼服务大厅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排触摸式显示屏,当事人除了可以在这里了解诉讼要求和流程外,还可以即时为海淀法院的诉讼管理打分,提出意见。记者随意翻阅意见记录,看到一位中关村地区高科技公司的代理人叫章华的写道,“诉讼服务项目的设置很科学,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来自西安的老人黄品贤赋诗道:“方便群众真是好,快捷通畅效益高。提此意见表心意,不愧榜样全国飘!”

  诉讼服务彰显以人为本

  2005年4月,经过将近半年的筹备,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保持共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应运而生。

  “群众到法院来,有的一辈子就一次,这一次,也许就办一件事情,比如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办理支付令等等。不能要求他对所有的诉讼事务都了如指掌,不能要求他做每一件事情都找律师代理。”海淀法院院长周继军说:“围绕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设计我们的诉讼管理模式,这是海淀法院审判管理的一个基本理念。”

  海淀法院设立专门的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机构,是经过了一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2003年,海淀法院现代化的审判大楼落成,率先将法官办公区和当事人诉讼活动区进行了分隔,杜绝了法官与当事人单独接触,产生合理怀疑,以及审判机密泄漏等可能,初步形成了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诉讼格局。

  办公区与审判区分立后,产生了一个问题:当事人到法院后如何找到法官,在没有法官在场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独立完成诉讼及其相关活动。为了让当事人到法院后能够随时找到法官,海淀法院投入资金,搭建自己的程控电话网络,为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都配备了直拨电话,共计600余台,为各审判业务庭庭长、执行庭全体执行人员配备了

小灵通,并公布了上述的全部电话号码。立案大厅前,引导牌、讲解牌、触摸式引导屏、内线电话、外线电话一应俱全,为当事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可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发现,群众提出意见最多的还是找法官难,诉讼不方便的老问题。很显然,一条电话线无法承载群众的全部司法需求,硬件设施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需求。面对这种情况,党组书记,院长周继军强调指出:“要尽可能让当事人到法院一步到位地解决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海淀法院就是要围绕这方面多做工作。”

  2003年底,海淀法院设立庭长现场办公制度,在立案大厅前,由各部门的庭长、副庭长轮流在现场办公,接受群众的询问,引导当事人诉讼,听取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和建议。2004年6月,设立专职引导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2005年2月,投入资金改建立案大厅,分别设立了150余平方米的当事人诉讼大厅和当事人休息大厅,基本形成了一个立体化的当事人诉讼管理服务体系。

  诉讼管理追求效率至上

  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尤其在科技文化高度发展的海淀区中关村,对于国家机关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就是快捷的服务。如何让当事人在法院以最快的速度,以最简便的方式办完想办的事情,成为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诉讼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现代法院分工细密,结构庞大,很难理清头绪。首先,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当事人了解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所有信息,比如法官是谁、怎么找到法官、程序走到哪一步了、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当事人诉讼服务大厅的组建,就是将原来分散的诉讼服务资源集中起来,建成一个群众与法官沟通、了解审判工作信息的窗口。

  为了亲身体验这种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记者以一名普通当事人的身份来到诉讼服务大厅。

  只见当事人休息大厅外,10部IC电话一字排开,方便桌上摆着6部内线电话以及纸和笔、老花镜,墙上悬挂着法官所在的庭室部门、法庭和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表。

  如果当事人是第一次到法院来,在对自己案件承办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可以运用一字排开的电脑查询机进行触摸式的查询。当事人可以查找其案件的承办庭室、承办法官、案件流转情况及开庭公告等信息,并根据所得到的信息联系法官。

  如果还是觉得不便,当事人可以回到诉讼服务大厅,向那里的引导员询问,四名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的引导员衣着大方,彬彬有礼,她们用法院内部的信息查询系统为当事人进行人工查询,解答当事人的询问。对于年老不便的当事人,服务大厅规定要由引导员亲自将当事人送到法官所在的办公室。

  当事人在等待会见法官的过程中可以在舒适的休息大厅等候,休息大厅里播放柔和的音乐,一座高大的假山上有流水倾泻而下,绿色的植物生机勃勃,当事人诉讼大厅和休息大厅里分三处地点摆放着普法材料供人阅读。

  正在服务大厅里值班的杨丽萍法官告诉记者,这个保障系统正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我们的目标是要让当事人最多在15分钟内就能够联系得上法官,同时得到关于案件流程的所有信息。

  司法行为恪守规范和公正

  海淀法院在调研中发现,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服务职能是由法官及其辅助人员向其审理案件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的。比如立案法官提供立案时的法律指导,书记员提供案件流转信息和程序上的指导,法官助理为当事人办理上诉手续等等。这种分散的诉讼服务,具有灵活、机动的优点,但是一直没有形成规范化和系统化,各个法官的做法不一,缺少统一的管理和规范,所以在某些方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因此,加强审判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将以前分散的诉讼服务整合起来,使当事人在诉讼中得到标准化的诉讼服务。

  收取诉讼材料是海淀法院当事人服务大厅的一项重要工作。当事人以往递交诉讼材料,往往要先联系承办法官或者合议庭法官助理,在约定的时间递交到法官手中。目前这项工作全部由当事人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当事人只要填写一张诉讼材料转递通知单,写明所递材料的名称、种类、页码、接受法官、递送时间等事项,就可以将递送材料装入法院为他准备好的塑料文件袋中,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对文件袋加以密封。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后,诉讼服务大厅为其开具收据,并承诺在本工作日4小时内转交到法官手中。

  正在大厅里递交上诉状的北京市贝格律师事务所王祥律师,在谈到服务大厅的这项服务时深有感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只有15天。这15天中,除了继续调查取证之外,还要书写上诉状,以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找法官递送上诉状,缴纳上诉费,往往要占用半天的时间。现在,可以在服务大厅完成递交上诉状、缴纳上诉费的全部手续,并且在确定上诉日期上也有了书面的保障。这种规范,是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体现!”

  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宗旨

  诉讼成本是诉讼风险的主要内容,在诉讼成本中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占有很大的比重。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推行的一站式服务,用实际行动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给老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实惠。

  一站式服务就是要让当事人到法院来能够一次性办完所有事务。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王京生副主任介绍说:“开展一站式服务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材料的周转服务,本工作日4小时内将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转交承办法官手中;

  二、一次性为当事人办理公告送达、公告判决等诉讼辅助事务;

  三、专设窗口办理公示催告程序和支付令程序,确保在立案当天发出止付通知或支付令。

  在当事人服务大厅里,记者目睹了这样一幅场景:一名女士急匆匆进来,询问如何办理支票挂失手续,她所在的公司转账支票丢失需要办理公示催告程序,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刘女士显得神色慌乱、不知所措。承办法官立即把她带到大厅专门设立的“公示催告与支付令”窗口,并且告诉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所有手续。刘女士在办理过程中,突然发现忘了带授权委托手续,法官帮助她用传真机从公司收了一份委托传真,很快办完了全部程序。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式催告程序的立案期限为五天,办理还要更多的时间,但这明显无法适应现代的金融需求。”王京生副主任说:“现在每天要受理十几件公示催告案,有的支票都是几百万的面额,当事人都很着急。我们想方设法简化办案流程,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拿着法院出的止付通知,到银行办理停止支付手续。”

  公示催告程序从原来法定的五六天时间精炼到几十分钟的时间,由原来的审判庭办理改为现在的窗口式办理,这是海淀法院积极适应经济发展要求,通过管理创新,内部挖潜,给当事人带来实惠的重要举措。

  2004年,海淀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97件,同比增长13.2%;结案30755件,同比增长12%;解决争议标的额近48亿元,在法官数量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受理案件量比三年前增长了近20%,是十年前的3倍多,个人工作量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

  “案件量的增加必然导致审判资源严重不足,因此原来以审判庭为管理单位,由合议庭精耕细作的审判运营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案件日益增长的需要,必须走集约化、规模化管理的道路。”海淀法院一位资深法官说:“很明显,三年前的审判运行模式所达到的那种‘确保公正,兼顾效率’的动态平衡,已经被案件量的迅速增加打破了,人民法院必须通过改进审判管理方式,提高应对大量案件审判任务的综合能力,继续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

  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把原来从各部门抽调的具有专长的人员分为下列专业工作:集中办理诉讼保全,对部分案件集中送达,集中管理全院的评估、拍卖、变卖、鉴定、公告,集中技术力量开发审判软件,定期审限监督等等。使事务性工作从审判庭分离,进而集中整合,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监督,探索了一条解决当前司法公正与效率矛盾的有效途径。

  整合资源集中处理事务性工作

  审判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在解决公正与效率矛盾的过程中,大量投入审判资源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措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大多数法院都经历了改进法院装备,增加编制人员,提高法官待遇的相同过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量不断翻番,显然单纯靠审判资源在量上的提高已经无法应对日常审理大量案件的要求。海淀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就是要在审判资源的分配上做文章,通过优化审判资源的分配方式,达到增强审判效率,确保审判公正的目的。

  海淀法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后,初步探索了一条立体化、多渠道的送达模式。具体措施是:1. 集中简易送达,所有新收民事案件由当事人服务大厅专人运用专线电话对外进行简易送达,当事人直接到当事人服务大厅从值班法官那里领取应诉手续;2. 邮寄送达,简易送达之外的送达任务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供统一邮寄送达服务,确保48小时内收到回执;3. 法警送达,对拒不到院领取起诉状,或拒不签收送达邮件的当事人,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庭室在法警队配合下统一外出送达。

  审判管理办公室集中送达的工作约占该院民、商事审判的70%左右,审判庭的送达任务得到了大大的减轻。同时充分发挥了当事人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的接待作用,送达效率显著提高。比如在简易送达中,一人一天用一部电话就可以简易送达80余件案件。对需要外出送达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法警队进行统筹安排,平均每车次送达8件以上,装备资源得到有效节约。

  石必胜法官是海淀法院民四庭审判员,主要从事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他感到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当事人服务大厅开始运营后,最大的好处就是电话比以前少多了,而工作比以前开展得更顺利了。他说,书写判决的时候,最怕思路被打断,当事人打来电话,有时候就是递交一份代理词,现在所有的诉讼材料都由当事人服务大厅代收,不仅效率提高,而且工作计划不会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打乱,工作的主动权都在掌握之中。

  当记者走出海淀法院宽广明亮的大厅时,不远处中关村的大楼清晰可见,这是一片充满无限生机的热土,这里有一支值得我们尊敬的法官队伍,他们就是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海淀法院的法官们。他们刻苦励志、勤于学习,以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在时代的大潮中,正谱写着一曲百折不挠、矢志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奋进之歌。特约通讯员 沈李平 本刊记者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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