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卫生部门备足流感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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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1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保障港城居民身体健康,市卫生局共向秦市投放流感疫苗6000多份,目前尚有大量备用疫苗,并按照国家最新公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自费且自愿受种的公民实施接种。 依照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其中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流感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虽然以往受种也根据自愿原则
新条例细化了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2、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同时,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在社区、街边常见的个人诊所其实并不具备疫苗接种资格,接种疫苗要选择由主管单位指定的大医院或者各乡镇卫生院。 专家建议流感高危人群要特别注意对流感的防范,适时接种流感疫苗,其中儿童与老人是流感病毒主要的进攻对象,尤其是学龄前与学龄儿童流感发病率高达3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