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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成功拍卖5万吨铁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36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8月31日上午9时,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公开拍卖“雄鹰”轮所载印度产5万吨铁矿。具有铁矿进出口经营资质的来自山东青岛的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和来自山东日照的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两单位前来竞拍。经过10轮激烈叫价,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以单价328元人民币每吨,总价1640万元人民币竞得该批货物。该铁矿系由塞浦路斯克罗利埃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所属“雄鹰”轮运载。由于“雄鹰”轮的期租人新加坡海奎斯特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告)欠付原告租金近180万美元,而印度西孟加拉原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第二被告)是该批货物的托运人,曾承诺代付租金并具有支付运费的义务。原告在于2005年3月3日对“雄鹰”轮所载约5万吨铁矿予以留置,并于4月29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该批自行留置货物的诉前保全申请,我院于4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及扣押命令,并于当天将该铁矿在山东烟台港予以扣押。5月25日,原告将二被告起诉至青岛海事法院。由于第一被告拒不提供担保,该批货物亦不宜继续扣押,依原告申请,青岛海事法院于2005年7月4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的拍卖货物申请,将堆放在烟台港的印度产约5万吨铁矿予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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