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10天,记者暗访发现 省城部分饭店依然不太“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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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餐馆距污染源要超25米、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服和工作帽、专业操作间内要戴口罩……国家卫生部发布全国首个《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10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记者在省城的一些饭店暗访时发现,《规范》实施10天以来,省城部分餐饮单位问题依然存在。 昨天上午11时10分,记者到达位于合肥长江西路的江南春西七店,在冷盘操作
随后,在阜南路拾肆号酒家的一楼,记者远远看到后堂内一个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上身穿着天蓝色衣服,裤子则是迷彩裤。 12时10分,记者来到“合肥永和豆浆”胜利路店,在专业操作间内,记者看到3名操作人员都没有戴口罩。 12时20分,记者到达位于临泉路上的西湖蓝宝酒店,记者看到冷盘操作间内有十多个操作员,除了有3个规范戴着口罩之外,其他都把口罩放到下巴上,并不时和旁边人说话,其中一位操作员还不停地抠鼻子。 12时50分,记者来到省城龙河路菜市场内,这里有四家炒菜馆。在两家相临的饭店往西走不到10米远,来到一个出口,靠近出口时,记者闻到一股很浓的骚臭味,原来,出口的北面是一个厕所,气味从里面飘出。出口南边是一个较大的垃圾堆,菜叶、剩饭菜、塑料袋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也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在一家店门口,记者看到一位妇女正在盆里洗蔬菜和猪肉,盆里的水没换。另一个水池则是用来倒污水的,池底残留着些许剩饭菜,各家厨房内只有一个案板,蔬菜和生熟肉都在上面切。 即日起,市民若在消费期间发现有餐饮单位违反《规范》,可拨打晨报热线0551-4249555反映,本报记者将进行采访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 汪洋 张伟) 资料链接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必须洗手;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最好独立设置。 ·汪洋 张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