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4号线将进行中外合作 30年特许经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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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3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力)北京市发改委的官方网站昨天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已核准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外商投资项目及北京地铁4号线B部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这是国家核准的第一个中外合作特许经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马家楼站,北至颐和园北宫门,线路全长27.69公里,估算总投资151亿元。
该消息称,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运营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是车站、洞体土建及轨道铺设,B部分主要是车辆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该项目建设期为2005年至2009年,特许经营期为试运营日开始起30年。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经营,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特许经营期内地铁4号线A部分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