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措施严守基本农田“红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04 新京报 | |||||||||
七部委要求,确保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出台6项措施捍卫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这6项措施包括: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落实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任务。 七部委要求,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在种植业范围进行。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均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将建立五级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