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博物院鉴定员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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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1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山东淄博人刘兴文冒充博物院鉴定员骗取他人古字画,拿到上海私自低价拍卖。近日,刘兴文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1年1月间,刘兴文借用体工大队的办公用房,自命名为“北京市东城区蓝山博物院”。同年3月,刘兴文以蓝山博物院鉴定员的身份,谎称总政领导批准要出经费购置一批古今书画作品,先后多次与北京盘龙企业拍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某谈及收买书画作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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