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被叫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1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昨天,市建委通报了近期对全市在施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情况。北京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滨河路住宅小区1、2号楼工程等9项工程,因为存在安全隐患被要求停工整改。 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市建委于9月份组织对全市在施建设工程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在施工程2448项。市建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9项工程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对
9项工程中,机械科学研究院1号住宅楼工程被查出12台电动吊篮施工方案未报监理审批且施工楼内住人,施工方中煤建设集团工程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绿岛家园二期22~31#楼工程,被查出塔吊断绳保护失效等严重安全隐患,施工方被处3万元罚款。 ■存在安全隐患的9项工程 1.北京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滨河路住宅小区1、2号楼工程; 2.中煤建设集团工程公司施工的机械科学研究院1号住宅楼工程; 3.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施工的八大处A区经济适用房一期二区9#、10#、13#、14#楼工程; 4.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八大处新村一期工程(冠景新城A区); 5.北京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八大处新村一期工程(冠景新城)(1-4)A#、(1-4)B#住宅楼工程; 6.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绿岛家园二期22~31#楼工程; 7.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广安门住宅小区A1楼、A2楼以及茶城工程; 8.北京市大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崇文区忠实里2号及会所工程; 9.北京益丰建筑集团施工的1号酒店公寓等3项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