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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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17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段丽萍)记者10日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目前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中医足底按摩、刮痧和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且大肆宣传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损害了中医的声誉,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为了加强对这些活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自治区卫生厅日前转发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
《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此类活动;非医疗机构若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和疾病名称等医疗术语,不得宣传疗效。(来源: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