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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上网公布企业“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45 新京报

  负责人不良记录也入“单”,记录期限为3年

  新华社武汉10月10日电 湖北省最近颁布《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从明年4月1日起,在湖北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哪家企业曾恶意欠款不还钱,哪家企业老总曾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破产,投资者上网一查便知。

  湖北企业信用数据库所披露的信息分A、B、C三类。A类包括企业应具备的相关资质信息;B类包括企业及其法人获得的信用、品质、环保等荣誉的良好信用信息。C类则为“不良记录”,包括大数额的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被降低资质等级;恶意不执行行政、民事判决或裁定等。同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不良记录也将进入“黑名单”。

  这一办法只限于国家机关行政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企业的基本状况、经营活动诚信状况的记录,不包括企业的“商业机密”。作为动态记录,“好成绩”“黑名单”的记录期限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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