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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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30 北京晨报 | |||||||||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一)维护国家荣誉,响应国家号召。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穿戴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仪表庄重,和谐文雅。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四)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五)情趣健康。不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六)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诱惑,不失人格。 (七)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