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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过年放鞭炮 剩最后一关(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32 东方今报
郑州过年放鞭炮剩最后一关(组图)
郑州过年放鞭炮剩最后一关(组图)
  26票赞成,9票反对,5票弃权。昨天,《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通过。郑州在北京等国内107个城市“限放”之后,撤销实行了11年的禁放令。

  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的燃放时间不受限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介绍说,11月份《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递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旦通过,就意味着2006年的春节郑州市民又能在“爆竹声中辞旧岁”了。

  变化

  变化

  一:

  “禁放”改为“限放”

  现在执行的《禁放条例》和此次通过的新《条例》的最大区别,就是将禁放改为限放。

  现在执行的“禁放令”,是1994年6月23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它规定郑州市市区为禁放区,除省、市重大庆典活动燃放礼花外,郑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次通过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禁放改为限放,将“完全禁止”燃放改为在限定时间、限定地点和限定品种的情况下允许燃放。

  变化

  二:

  限放中有三禁

  除规定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放

  《条例》修改主要考虑到了春节和元宵节这两个特殊的节日,因此,限放也是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新《条例》规定,除特殊规定的场所和区域外,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除夕夜燃放时间不受限制。

  六类区域禁放

  “不管是禁放还是限放,都是出于安全考虑!”昨天通过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允许在公园、游园等游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划定了6类禁放区域及场所:

  1.加油站、加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2.重要军事设施;

  3.文物保护单位;

  4.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及教学、科研场所;

  5.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等交通枢纽地区;

  6.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放的区域及场所都将划定具体范围,并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看护。

  升空类烟花爆竹禁放

  为确保燃放的安全性,新《条例》禁止燃放火力猛、噪音大的一些“危险品种”爆竹,包括三类:一是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二是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度感药物的烟花爆竹;三是不能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现在建成区建筑密度比较大,升空类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比较大,应明确禁止!”升空类烟花爆竹的禁放在市人大代表中的呼声最高。

  变化

  三:

  禁止四类燃放行为

  为确保燃放的安全性,新《条例》规定了4类禁止的燃放行为:

  1.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2.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4.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进行。

  原因

  原因

  一:原法规和“上法”矛盾

  “199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和国家的法规有相抵触的地方,不修改不行!”

  郑州市人大副秘书长柴清玉介绍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原《禁放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一致,下法与上法相抵触,需要修改。

  原因

  二:原法规有硬伤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1994年6月23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本身就存在缺陷。

  未成年人往往是乱燃乱放的行为人,然而原来的《禁放条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与成年人一样,都会被拘留或罚款。很显然,对未成年人的处罚与国家有关行政处罚法律相悖。《禁放条例》本身的“硬伤”,造成对未成年人乱燃乱放无法处理。

  原因

  三:周边城市纷纷限放

  十几年前,我国共有282个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近年来,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已有107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有限开禁。

  我省周边的省会城市中,除武汉市外,西安、合肥、济南、太原、石家庄、长沙已实施限放;省内的安阳、开封、新乡、南阳等省辖市相继开禁,郑州成为周边烟火城市中的“孤城”。

  原因

  四:解禁呼声越来越高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和周边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纷纷解禁,郑州市市民要求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2005年郑州“两会”议案中,《关于修改禁放条例为限放的建议》成为精彩亮点。

  在呼声高涨的情况下,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将《郑州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通过网上调查、信函、短信等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6月20日到7月2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坚决支持禁放的只有9827票,占总数的14.9%;而完全支持开禁的有33655票,占50.9%;选择时间地点和品种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22574票,占34.2%。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禁到限不是否定以前的法规,而是说法规也要跟着民意的发展而发展。他认为郑州市人大参照北京、上海等其他城市的做法,决定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有限制的解禁是尊重民意的一种体现。

  原因

  五:执法成本高 管制越来越难

  “1994年、1995年《禁放条例》刚刚实施时,全市各职能单位齐动员,每个家属院都安排有人看守,当时为禁放下了大工夫。”市公安局治安处治安科科长付顺利说,禁放最初的几年,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春节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都是由各级宣传、公安、教育、检察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检查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并且与各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对都市村庄、居民楼院等重点地段,部署6万人力严防死守。

  “6万人啊,在除夕至初一,一直严守在各个小区和家属院,并对经营商店挨家检查,发现经营烟花爆竹的,予以拘留或者罚款。”付顺利说,当时能禁止住,一方面是刚禁,还是顺应大部分民意禁的,市民比较守秩序,而且当时付出的执法成本也比较高。

  据付顺利分析,郑州市禁放力度变弱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2004年省内周边其他城市纷纷解禁,郑州在坚持着“禁放”之时,在舆论上成为一座“孤岛”;第二,作为中国人延续了千年的传统习俗,郑州人在远离了爆竹10年之后,“想放炮”的感情越来越浓;第三,全市各个相关单位工作有所松懈,使禁放管理落在公安一家头上,让人心有余而力不足。

  疑问

  能带烟花爆竹坐车吗?

  “带着烟花爆竹能坐公交车吗?它算不算易燃易爆物品呢?”郑州市民王先生问。

  按照新《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发现有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的,可以拒绝其乘坐;车站、邮政工作人员发现有夹带烟花爆竹的,可遵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社区能拒绝居民放炮吗?

  如果社区不想让辖区内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组织居民制定居民公约或业主公约,约定本居住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也可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燃放的安全地点统一燃放。

  限放会导致无序乱放吗?

  “限放”谁来管,会回到原来的无序乱放状态吗?

  市民不必担心,新《条例》从烟花爆竹的种类选择、运输、存储到销售、燃放的管理,都具体划归到相关部门,并且规定由各市、区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市民若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也必须及时查处。

  处罚

  烟花爆竹可以限放,限放的时间、地点、烟花爆竹品种都有要求,但真要落到实处,还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而且必须辅助一定的惩罚措施。

  销售违规品种 最高罚10万元

  新《条例》规定,三类烟花爆竹禁放,为确保将禁放落到实处,由市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郑州市区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统一组织货源,统一供货,且只能销售允许燃放的品种。

  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违规品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并可对烟花爆竹专营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不遵守限放时间 最高罚5000元

  “要是有人不遵守限放时间,凌晨两三点还放鞭炮,怎么办?”在前天的审议中,一列席代表担心地问。

  按照新《条例》规定,在禁放时间燃放的,对单位和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在禁放区域燃放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流动兜售 最高罚500元

  原来的烟花爆竹都是由小摊小贩流动兜售或是露天经营,新《条例》下此种行为将受到处罚。

  新《条例》规定,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或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最低200元、最高500元的罚款。

  鞭炮别“坐”长途客车到郑州

  记者 邹庆强 通讯员 王跃

  今报讯允许放鞭炮可能会对长途客车的安全产生影响。昨日,郑州一些汽车站的负责人表示,郑州开禁鞭炮后,旅客携带鞭炮上客车的事件可能会增多。

  据郑州汽车南站副书记张春雷介绍,尽管郑州市区禁放烟花爆竹,但旅客携带鞭炮上长途客车的事件还时有发生。“如果开禁烟花爆竹,携带鞭炮上客车的旅客就会多起来。”

  郑州汽车东站、南站等车站的负责人表示,鞭炮由禁放改为限放后,他们将加强人手,人力检查和仪器检查相配合,把烟花爆竹堵在车门外,同时他们也呼吁车主多为旅客安全考虑,自发检查中途上车的旅客,不要为蝇头小利而酿成重大事故。

  鞭炮安全性能检测站将成立

  记者 朱国艳

  今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质监局获悉,“禁放令”修改后他们将随之成立鞭炮安全性能检测站,专门检测鞭炮质量。

  鞭炮安全性能检测站由郑州市质监局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成立,目前正在筹备阶段。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黄震峰表示,筹备时间不会超过1个月。据了解,检测站将在春节前对郑州每个烟花爆竹厂进行检查,看鞭炮的响度、引信引燃时间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黄震峰说,虽然鞭炮在出厂前厂家也会进行质量检验,但厂家毕竟是生产者,有了鞭炮安全性能检测站,检测结果会更公正,市民放鞭炮时也能更放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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