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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阳光拆迁 人民监督员上岗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余文龙)昨日下午,成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向该区15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从今天开始的两年任期内,这首批拆迁工作人民监督员将牺牲他们的个人时间,义务监督拆迁是否“阳光”。据了解,聘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拆迁,在成都还是首次。

  拟招15人 报名202人

  8月1日,成华区发布公告在全区招聘15名市、区人大代表和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对“阳光拆迁”进行监督。8月3日至4日两天报名时间里,报名者达202人。据成华区人大工作人员介绍,甚至有成都其他区县和宜宾、重庆等地的群众要求报名。最终,经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选定了其中15人,并组织了培训。昨日下午,成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向15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在这15人的人民监督员团队中,有人大代表,有普通市民;有70多岁的老人,也有在读大学生。据介绍,监督员的聘请期为两年,工作性质为义务兼职。监督员没有工资,但为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将发给适当的交通、通讯和误餐补贴。

  监督工作如何展开

  成华府办[2005]100号文件规定了拆迁工作人民监督员暂行办法(试行)。根据文件规定,人民监督员由成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共同聘任,日常工作由区监察局具体负责,区人大工作机构将经常保持同他们的联系。

  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任务,一是监督政府拆迁部门或拆迁单位是否依法“阳光拆迁”,防止暗箱操作;二是调查研究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且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拆迁人提出建议;三是加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沟通,化解矛盾,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人民监督员有什么权力呢?据了解,他们可以参与监督房屋拆迁的招投标、评标等工作;可以查阅拆迁人实施的拆迁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可以参与拆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听证;可以召开被拆迁人座谈会;他们还可以直接约见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了解拆迁涉及的情况。

  人大力挺人民监督员

  成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顺章表示,聘请人民监督员是为了加快旧城改造,促进政府拆迁部门和拆迁单位依法拆迁。他表示,成华区旧城改造的任务很重,拆迁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取得各方的“理解”。该区这次是首次尝试请人民监督员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如果实践证明其效果很好,我们可能还会增加人民监督员的人数”。目前区政府已经承诺给人民监督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如果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没有得到重视,我们人大常委会将是他们的后盾”。

  71岁的人民监督员李之权表示,监督员在做好监督和协调工作的同时,也将注重对自身的监督,如果拆迁工作涉及到人民监督员自身利益,他们将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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