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场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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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庞惊涛)昨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成都管理权限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入成都市或投资主体所在的区(市)县有形建筑市场开展招投标活动。 根据通知的具体意见,各级工业、建设、交通等行业监督部门要负责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尝评标专家抽娶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通知要求,在新的办法未出台之前,政府投资项目缴费最高限额为8万元,其中项目业主应缴纳部分,原则上实行减半收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