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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万家药店将建“诚信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48 东方今报

  今报讯为了挣钱,偷偷将消炎药卖给没有处方的感冒患者。今后,药店这样的行为有可能在自己的诚信档案里画上污点,严重的还将被依法处罚。

  目前,我省零售药店有近万家,药品零售业竞争激烈。为了患者在零售药店用药的方便和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中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情况将被纳入“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
”。

  “诚信档案是为了在药品销售企业中营建诚实、守法、规范经营的氛围,使市民用药安全、合理。尽管诚信档案不是硬性规定,但将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药店的诚信度后,市民消费时会更理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诚信档案设置的内容,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经营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不能经营的药品;销售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等是否凭有效的处方。如果被药监部门发现药店有违反规定销售药品的行为,除了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会把这个“污点”记录在药店的“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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