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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长治市建立农村水利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的实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4:15 山西日报

  在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如何使党和政府的良好愿望与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使干部的积极性与群众的积极性有效地统一起来,如何使民主政治建设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基石和重要力量,成为摆在每一个基层工作者面前的一个现实的课题。长治市从农村水利建设入手,通过推行和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着眼于把好事办成,好事办好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组织形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两工”逐步取消,农村水利建设受到影响,农村的公益事业面临考验。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提出了农建的“一事一议”,但在实践中却遇到了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这集中表现在:一是部分基层干部认为税费改革后农建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干部过多干预会造成群众的反感;二是部分农民群众把取消“两工”与“一事一议”制度割裂开来;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一事一议”是村民自治,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支持、服务力度有所弱化,从而影响了“一事一议”的深入开展。

  透过这些现象,长治市的决策者看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农民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和农村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农村干部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对此,市委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村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他们着眼于好事办成、好事办好,将“一事一议”提高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着力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选项、规划、投资、筹劳的决策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从而激活了投入主体,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农村议事制度。

  三大机制构筑“一事一议”平台

  长治市在推进“一事一议”的进程中,着力于制度建设,从领导、协调和可操作性三个方面,构筑了责任机制、服务机制和运行机制。

  责任机制就是明确领导的责任,防止“一事一议”流于形式。他们在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委会的组织作用的同时,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为农建“一事一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落实了职能部门的责任,从而杜绝了领导的不作为和部门间推诿扯皮。

  农村水利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许多工程是单家独户和单纯依靠村里的力量想干又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情,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引导和帮助。着力于构筑服务机制,他们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的政策和意义,针对性地引导解决议而不决的事情。他们积极为“一事一议”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市县财政仅去年就投入农建资金2600多万元,并积极争取了扶贫开发、太行山绿化等各类资金。鼓励引导乡村企业、民营经济投资农业、反哺农业,全市去年以工补农资金达到2500万元。同时,统筹规划上,吸收群众参与制订规划,强化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技术服务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壶关县神郊河造地工程,从计委争取立项、水利部门规划施工,到乡村组织“一事一议”进行投资投劳,由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扎实工作,不到10个月就全部完工,昔日的河滩变成了千亩良田。

  着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他们制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确定了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明确了议事章程,实行了财务公开、村务公开。

  三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一事一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舆论环境、政策支持、技术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一事一议”开展农村水利建设的村约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从去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农民群众自愿投工达50万个,完成各类农建工程5000多处。

  办好事从议好事开始,议好事向好议事推进

  “一事一议”为长治农村水利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也大大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焕发出活力。从农村水利建设中一度出现的事难办、难办好到目前的事好办了、能办好了,基层干部普遍感到群众的满意和工作开展的顺畅。

  尽管“一事一议”集中体现在农村水利建设上,但这种农村民主议事形式正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在长治市推进“一事一议”的实践中,人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要想把一件事办好,先得把这件事议好;要想把这件事议好,就得有一个好的议事制度。

  这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有事可议。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农村一方面要谋求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和矛盾。特别是多数农村民主意识还不太强、参与能力还不太高,议事的成败首要的是要有事可议。这些事既包括关乎全村发展的大事,也包括涉及局部利益的小事,还有牵涉面比较广的事。这就要防止一些基层干部有事怕议、有事不议、有事乱议和小事大议,真正尊重民意,顺乎民心,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强化基层干部的执政意识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

  其次要解决有事能议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比较容易形成统一的意见,但在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则很难统一。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干部的不作为、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扯皮、乡村干部的乱作为。需要明确的,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村民委员会自主管理权统一,即如何将广大群众的意愿转变为一个好的决策,交由村民进行讨论修订并形成统一的方案,乡镇党政部门如何变过去的领导为指导、服务和协调组织,将群众想办办不了、能办办不好的事形成一个统一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因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再次要解决议事好议、议成好事的问题。这其中涉及到一个议事规程和民主公开的问题。同时,对决定的事情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所议事项的办理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有明确的方案,要有明确的结果,要向群众有明确的交待。公开民主、规范有序的制度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

  长治市推行和建立农村水利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的尝试使我们看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虽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却使这一政治理念变为一种可操作的规程,制度建设正是从这些可操作的规程逐步延伸和提升的。

  本报记者杨天闻 本报通讯员崔金成 常国梁(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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