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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小偷进贡4警察戴头罩上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4:19 重庆晨报

  昨日庭审辩论激烈,有嫌犯当庭拒认罪,律师认为徇私枉法罪名不成立

  本报贵阳专电(特派记者郭刚)昨日上午9时15分,原成都铁路派出所警务4队的队长智勇、彭勇、金国玉和林维四人涉嫌徇私枉法的案件在贵阳铁路法院受审。据指控,4人共收受了小偷团伙52200元的“入场费”。在法庭上,有嫌犯拒绝承认犯罪。

  共收“班费”52200元

  昨日上午,贵阳铁路法院仍将20多名记者拒之门外,法庭门口也依旧拴着狼狗。昨日中午,一位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的男士向记者透露,4人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不同。有人认罪服法,有人却坚决不承认犯了徇私枉法罪。“辩论还是非常激烈!”他说,在法庭上,就检方指控的多项行为,辩护律师们几乎一致地认为检方指控的徇私枉法罪名不能成立。

  昨日晚6时许,该案才审理完毕。另一位旁听者向记者透露,据指控,4人自2003年5月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任由赖某等几名小偷在车站内和派出所自由进出,不断扒窃旅客的钱财。

  当然,他们4人也得到不少好处费。据指控,身为警务4队队长的智勇从小偷手里收受了15700元;彭勇收受了17500元;金国正收受了10000元;林维收受了9000元,共计52200元。

  嫌犯上庭前戴着头罩

  据目击者介绍,昨天早上,4名嫌犯并没有像前天一样早上7点就押送到法院,而是到了8点左右才押运过来。昨日早上,智勇等4名嫌犯再次被押送到法院门口时,他们仍都着便装,但却不像前天3嫌犯戴着口罩和帽子,而是戴了特警队的黑色头罩,只露出两只眼睛。据透露,这次受审的嫌犯有8人被关在贵阳铁路公安处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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