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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开的士撞人车主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4:27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周睿)的哥下车吃面,却没关车门也没熄火,被一小青年乘机上车开动了出租车,在开车逃跑时又将一路人撞死。近日,永川市法院判小青年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三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6万余元,而出租车主也要赔偿1.5万余元。

  Y司机偷车撞死人

  去年8月9日,唐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至永川三水巷锁厂路段边,下车吃凉面,当时车未熄火,车门也没锁。而出租车主是永川市民杨某。

  这时,四川南溪人罗某路经此地,见车门没关,便进入车内。罗某在没有驾驶执照也无驾驶技术的情况下,竟将该出租车开动了。

  还在吃凉面的唐某见状慌忙追去,罗某见有人过来,急忙开车逃跑。在逃跑途中,出租车撞在河边电杆上,并撞伤了在人行道上乘凉的杜某。杜某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今年4月,罗某投案自首。

  出租车主也要负责

  法院认为,罗某既没有驾驶执照,又没有驾驶技能,就擅自开车撞死人,犯交通肇事罪。

  但唐某在停车吃面时,既不锁车门也不熄火,就离开了车辆,对所驾车辆管理不善,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失,由该出租车主杨某承担责任,判杨某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法院还认为,罗某未经驾驶员允许擅自动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不属商业第三者险保险范围,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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