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记者旁听难掩“警贼勾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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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6:5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日前,成都“警贼勾结案”在贵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审,虽然法院公告称“公开审理,允许公民旁听”,但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主任陈立民对记者称:法院接到上面的指示,不允许记者旁听。结果有20家媒体记者被拒绝旁听。(10月10日《成都晚报》) 法院的“上面”缘何专门下指示,对记者给予“关照”,不允许旁听,醉翁之意在于堵塞记者的耳目,不希望媒体继续“揭丑”。
成都警匪勾结案虽属个案,但类似“猫鼠勾结”的行径可能在有些地方继续在上演,从这个角度看,这个案件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因此,法院应让尽可能多的记者旁听庭审,不仅还社会一个知情权,关键是能够举一反三,在社会特别是在行业内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惠铭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