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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挪用400万出纳常撕钞票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6: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东方早报》报道工作仅3年便挪用了公司近400万元公款,用于和表妹出去旅游。日前,“长期心理压抑、一不开心就撕百元大钞”的金某被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尚未退赔的赃款则予以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

  1998年,金某进入某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出纳一职,其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财务部领导的信任,两枚出纳印章均交由金某进行保管。

  2001年7月至2004年底,金某利用自己在保管现金、支票、财务印鉴章、制作日记账上的职务便利,以聘用金、备用金等名义提取公司账户上的大量现金,从最初一次取数万元发展到最后一笔30多万元。

  根据金某交代,他陪伴表妹12次前往香港旅游,日本转了5圈,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也各光顾一次。在旅行期间,他动不动就选择坐头等舱,入住高级酒店的豪华包房,不随团吃饭而是就近选择高档餐厅单独用餐。“偶尔心里不开心,我就撕掉一两张百元人民币来发泄。”金某承认。

  至案发时止,金某共挪用公司资金3876239.90元,在公司领导找其谈话后,金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赃款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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