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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企业兼并之机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1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安康讯(通讯员 张涛 记者 陈春平)近日,备受关注的原安康市复合板厂厂长周某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妻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悉,周某原系安康市某学校副校长。1992年6月被原安康市城关镇委派到原安康市复合板厂任厂长。2002年10月,安康市复合板厂被安康市东海化工有限公司兼并期间,周某借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之机,指派经办人将非本厂职工的其妻吴某也纳入“社保”范围一并办
理,应由其妻吴某个人交纳的1.9万余元保费,则由复合板厂支付,并予以核销。

  安康市复合板厂与东海公司签订了《兼并合同》后,周某在代表复合板厂向东海公司办理移交的过程中,先后4次接受东海公司贿赂款35万元。案件侦查期间,汉滨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从周某家中查获人民币80余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妻吴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二被告非法所得36万余元,被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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