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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围攻执法人员案开庭两犯罪嫌疑人被控妨碍公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记者卓上雄)备受各界关注的海口“4·28”交通执法人员遭袭案(详见本报4月29日第七版),今天上午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苏兴全、李名华,被控犯有妨碍公务罪。其中,苏兴全当庭翻供,作无罪辩护;李名华请求法院视情节从轻处理。法庭没有当场作出判决。

  据介绍,这是海口市自打击“摩的”非法营运以来,首次对“摩的”司机提起刑事诉
讼。海口交通部门数十名执法人员旁听了今天的审理过程。

  据海口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今年4月28日上午,该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一辆非法营运车辆正自白沙开往海口。接报后,该部门当即派出6名交通执法人员,赶往南海大道和海榆中线交叉路口附近进行堵截。不料,他们没等到非法营运车,却遭到突然冒出的数十名“摩的”司机的围攻。混乱中,3名执法人员被棍棒、石头等凶器致伤,鲜血直流。后经公安部门鉴定,其中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执法人员乘坐的面包车也在这次袭击中被严重砸损。

  案发后,来不及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苏兴全被民警当场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名华也在案发后不久被警方抓捕归案。

  据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今天的指控,在当天的袭击中,犯罪嫌疑人苏兴全明知是政府交通部门人员在执法,而手持铁棍对其进行殴打并致人受伤;犯罪嫌疑人李名华在明知交通部门人员执法的情况下,用石头砸打执法车辆,导致车辆损坏。两人均对此供认不讳。该院认为,这两人的行为,妨碍执法并造成严重影响,已构成妨碍公务罪,要求法院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苏兴全在庭审中当庭翻供,称自己当天并没有殴打交通执法人员。他说,他当天路过案发现场时,看到有几个人一边追打另一个人,嘴里还一边喊“抢车”,便跟上去并拣了一条铁棍拿在手里。但他始终没有持铁棍打人,也没有听到被追的人表明身份是交通执法人员。他说,自己之所以在审讯中“认罪”,是因为受到了刑讯逼供。

  法庭上,有关方面为苏兴全指派的律师也为苏兴全作了无罪辩护。他认为,认定苏兴全犯妨碍公务罪证据不足。理由是,妨碍公务罪在主观上应是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而进行妨碍,而苏兴全在案发时并没有意识到交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他只是听到有人抢车后跟了过去,其行为是出于正义或者说是为了帮助群众,他当时并不清楚被打者的身份。即使造成了影响,给予治安处罚即可。

  对此,检察机关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驳,指出苏兴全犯妨碍公务罪,已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另一犯罪嫌疑人李名华提出的要求法院从轻处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也认为他明知故犯,并已造成严重后果,不存在从轻处理的情节。

  作者:卓上雄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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