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整治江河流域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南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把整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通知》指出,今年7月1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指出我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两江三河(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太阳河、
美舍河)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企业超标反弹、部分江河水质保护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基础工作缺位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知》列出了整改责任表,将我省江河流域水环境的整改责任分解到各具体单位,并指出存在问题与整改意见、整改工作内容,挂牌督办了24个存在严重污染的污染源,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通知》提出三项整治我省江河流域环境的措施: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关停取缔的要坚决关停取缔。二是要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案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水库、江河污染的监控。三是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民的水污染防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的污染控制要制订近期和远期规划,特别要制订近两年的治理计划,并尽快采取措施落实;对于需要分步实施的,要列出时间表,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对超标排污单位与重大敏感的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快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厂(场)建设进度,按省城镇垃圾、污水处理控制性规划规定的时间完成。对不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范南虹

  (来源:海南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