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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建起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框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1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我国已构建起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已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115件。同时对法规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编制了《2004-200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

  记者10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了解到,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
设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法制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中共中央于2003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据统计,十六大以来,已有3万余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100多人,县(处)级干部2000多人。

  2005年7月,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自2005年7月26日起施行。

  此外,根据中央的要求,中央纪委还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的工作,有关工作正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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