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特大事故查处要接受舆论监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42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10日强调,加快煤矿特大事故调查结案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赵铁锤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透露,今年1月至9月,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事故33起,在已到结案期的20起中,截至9月底尚有10起未结案,其中山西2起、贵州2起,内蒙古、福建、河南、湖南、四川和陕西各1起。
赵铁锤强调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要及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以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 |||||||||